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囚3年-攢1萬-還債扣到剩千元-192100428.html

台東地方法院法官指出,媒體常見坐牢「讓國家養」、「吃免錢飯」的用詞,實負債整合際上受刑人在監仍要花錢,法院不能視而不見。郭但提異議時,強制執行已完成,法院無權審理,只能駁回。



個人信貸房屋貸款囚3年 攢1萬…還債扣到剩千元

他聲明異議指出,法令規定債權人查封債務,至少要留可供兩個月的生活費用給債務人,債主只留一千元給他,要怎麼過兩個月?況且債務還沒還清,這次扣九千六百元,下次又扣誰受得了,「就不能等我出去再說嗎?」

泰源技訓所表示,受刑人在監獄裡確實有很多地方要花錢,一千元省著花,過一個月沒問題,但要過兩個月就很勉強。監所人員則透露,每月一千元只是受刑人基本開銷,如果想抽菸、喝飲料、買電池使用電器就不夠。此外貸款,監獄是「小社會」,難免還會有人「借錢」,「扣到剩一千元,是太狠了!」

「你們沒被關過,不知道監獄裡也需要錢過生活。」積欠數十萬元債務、目前在台東泰源技訓所服刑的郭姓男子說,監獄雖供三餐,但換新內衣褲、囚服換洗、買衛生清潔用品和文具,或是出外看診都要花錢,獄方不會提供。

郭姓男子因案入獄,三年來靠著勞作收入和家人給的零用金存了一萬多元,不料卻遭債主強制執行,只留一千元給他;他自覺難以生活,針對強制執行案聲明異議。法官認為強制執行已完成,法院無權審理,雖同情郭的遭遇,但仍駁回聲請。

內容來自YA債務協商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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