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城鄉局提醒 租金補貼申請注意事項 信用貸款

(一) 租屋處建物所有權狀登記若為「頂樓加蓋」、「商業用」、「工業用」、「一般事務所」、「辦公室」 ... 等是不符規定的。

城鄉發展局長邱敬斌表示,申請租金補貼除了申請人須符合家庭組成條件及家庭所得財產限制以外,以下五點是往年常見「不符合」資格原因,請民眾務必注意:

(三)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持有住宅。

(二) 申請人向其直系親屬或直系姻親承租房屋。貸款

此外,租金補貼訂有評點機制,提醒申請人應注意自身及家庭成員若具有可加分之特殊條件,應於申請書上確實勾選具備之條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另有些加分條件須由申請人自行向主管機關申請,並於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期限內取得該證明文件才能給予加分。有需要的民眾應盡早準備,以免影響評點分數而無法獲得補貼。

住宅發展科長鄭健志補充,申請人於審查期間及補貼期間仍要符合規定,租約到期時應於租約到期後 2 個月內補正。此外,申請人若因故死亡,原申請書表所列符合申請條件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應於申請人死亡後 3 個月內向本局提出變更申請人之申請,審查符合資格後才能繼續接受補貼。

(四) 申請人非租賃契約之承租人。

(五) 申請人戶藉及租屋所在地必須都在新北市。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記者黃秀麗新北報導)新北市 104 年度「租金補貼」已經開始,至 8 月 28 日截止受理申請,請民眾把握機會提出申請。

鄭健志提醒,要自行詳閱相關作業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有任何問題可直接上網查詢,城鄉發展局網站、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自立晚報2015/8/8)

房屋貸款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新北城鄉局提醒-租金補貼申請注意事項-015529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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